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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 福建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度结转停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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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9 19: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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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年度结转和系统维护升级需要,我中心将于2021年12月30日0时至2022年1月15日24时,暂时关闭“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小程序自助服务,“资格认证”功能可正常使用。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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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9 20: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停机通告

为做好2021年度医疗费用年度结转工作,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福建省省直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中心 福建省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医疗费用年度结转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医保中心文〔2021〕95号),全省医保信息系统将于2022年元旦期间停止对外服务,进行年度医疗费用清算、个人账户计息、医保政策调整及信息系统升级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闭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21:00至2022年1月4日6:00。

二、2021年入院的跨年度住院参保人员无需办理中途结算或结转出院,跨年度参保患者于2022年办理出院结算时,定点医疗机构需准确传送收费项目实际收费日期信息,否则医保信息系统将反馈报错,不予办理出院结算。

三、2020年入院的跨年度住院参保人员(含除厦门市外的其他省内外异地参保人员),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出院结算,避免多次跨年度导致待遇错误。

四、2021年入院的全国跨省联网跨年度住院参保人员可自由选择是否于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出院手续,若跨年度办理出院结算,相关住院费用将按出院结算日期所属年度累计医保费用和计算医保待遇。

五、单病种及DRG跨年度住院参保人员无需办理结转出院,相关住院费用将按出院结算日期所属年度累计医保费用和计算医保待遇。

六、参保人员年度结转信息系统关闭期间发生的门(急)诊、危重病抢救等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于信息系统开启后持社会保障卡、就诊病历资料、医疗费用清单、发票、有效银行账户信息(需注明开户行)等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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