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苍网

搜索
查看: 1419|回复: 0

[法治] 南安警方通报:擅自离开疫情管控区,依法查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3-27 12: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站支持QQ登陆!微信客服号:LunCangNet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情况通报

2022年3月25日,南安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擅自离开疫情管控区的违法案件。

经查,违法行为人连某某(女,33岁)无视泉州市丰泽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的通告,违反疫情管控区管理规定,擅自离开疫情管控区,从其位于泉州市丰泽区的居住地驾车来到南安辖区,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连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南安警方依法对连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当前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各地防疫通告要求,对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南安市公安局
​2022年3月26日



情况通报

3月26日,鲤城警方依法对两名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人员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违法行为人罗某(男,23岁,贵州人)、任某(男,45岁,贵州人)二人违反政府发布的疫情管控区的管理规定,在未取得相关通行证件的情况下,擅自离开晋江市青阳街道管控区进入鲤城区江南街道管控区。罗某、任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鲤城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二人处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理解、支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合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役。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

​2022年3月26日


​警情通报

2022年3月25日下午,晋江市公安局接到报警,有人破坏防疫封闭隔离围栏。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查,当天下午,陈某灯(男,1985年出生,晋江人)不满社区主要通道被堵塞,通过网络煽动陈某东(男,1994年出生,晋江人)、陈某昇(男,1982年出生,晋江人)等人砸坏位于晋江市罗山街道后林社区与新塘街道后库社区交界处的防疫封闭隔离围栏,造成不良影响。

陈某灯等人的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晋江警方决定对陈某灯行政拘留14天,对陈某东、陈某昇各行政拘留8天。

警方提醒: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每位市民都不要无视法律法规,不要用不理智的行为妨碍疫情防控工作,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合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役。

晋江市公安局

2022年3月26日



以上文章内容采集自互联网,不代表仑网观点或立场.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拍报爆料,合作推广微信号:LunCangNet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