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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创城进行时】关于开展仑苍村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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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9 21: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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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仑苍村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的通告


为全力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规范农贸市场管理,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市场环境,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仑苍村农贸市场及周边范围内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扔等现象开展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包括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和沿街门店店外经营、加工、制作、摆放、堆物等。

二、农贸市场内经营单位自觉做到在农贸市场管理单位划定的范围之内经营,不得乱摆乱放、不得有摊外摊的现象;门店经营户应落实“门前五包”(包卫生清洁、包绿化完好、包无店外经营、包停车秩序、包诚信经营)责任制。

三、影响镇容镇貌的违章搭建物、悬挂物(包括店前的雨棚、太阳伞、挂钩、拉绳等物品)必须自行拆除。

四、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在划定的停车位或停车线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五、各经营户垃圾处理要及时,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严禁在非指定地点倾倒垃圾。

六、各经营户应自觉服从管理,共同营造整洁有序的经营环境,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诚信经营、明码标价。熟食经营户必须做到“三防(防鼠、防蝇、防尘)”设施齐备。

七、请广大群众、经营户大力支持、配合整治工作。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和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仑苍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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