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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 刚刚通告!泉州全市医保服务将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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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5 22: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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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基本医保参保单位、参保人,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向全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将于近期停机并限时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停机切换时间自2021年10月20日0时开始关闭泉州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至2021年10月27日6时起切换上线新平台(若因技术衔接等特殊原因,需延迟停机或开机的将另行通知)。
二、停机期间暂停所有医保服务医保信息系统停机期间,暂停所有医保结算服务(包括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暂停所有医保经办服务(包括闽政通、泉服务、E点通、“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医保配套服务)。医保部门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参保人在停机期间及新平台上线后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三、停机期间医保服务事项解决办法
(一)停机前对于在我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已办理入院的泉州参保人:
1.已达到出院标准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于10月19日20时前通知参保人办理出院结算。
2.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于10月19日20时冲销原入院登记信息,待新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
3.康复、精神病等长期住院病人,应于10月19日20时前办理出院结算;还需继续治疗的,待新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登记。
(二)停机期间
1.住院病人无法办理医保入院登记手续,可先按自费病人处理,待新平台上线后补办医保入院登记手续。
2.市内住院的参保人需要办理出院手续的,可先行出院,待新平台上线后,再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3.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殊病种和普通门诊就诊、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参保人,由个人先行垫付医药费用,待新平台上线后参保人(或代办人)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至定点医药机构补办医保结算。
4.泉州市参保人在市外联网定点医院住院需要办理出院手续的,暂无法实时报销结算,由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后,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或居民身份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参保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报销手续。本次医保信息系统停机及切换上线新平台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谅解!
若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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